福建继续对化肥农药用电优惠
更新日期:2006-6-14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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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今年该省继续对化肥、农药企业生产实行优惠电价。
福建省经贸委和省物价局核定2006年全省化肥、农药生产优惠电量共计14.17亿千瓦时,其中省电网直供及拨补12.27亿千瓦时,趸售县供优惠电量1.9亿千瓦时。省电网供给的化肥生产优惠电量电度电价为0.23元/千瓦时(1千~10千伏)和0.205元/千瓦时(35千~110千伏),农药生产的优惠电量电度电价为0.335元/千瓦时(1千~10千伏)和0.320元/千瓦时(35千~110千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