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5-12-29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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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称,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25年8月8日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日文: 水酸化カリウム)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日本海关税则号2815.20项下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015年5月26日,应日本钾电解工业协会于2015年4月3日提交的申请,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正式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8日,日本发布对中国和韩国氢氧化钾的临时反倾销征税令,宣布在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8月8日期间对原产于中国的氢氧化钾征收73.7%的临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韩国的氢氧化钾征收49.5%的临时反倾销税。2016年7月1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于同年8月9日发布征税令,税率与临时反倾销税率保持一致,有效期至2021年8月8日。2020年8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钾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8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中国和韩国氢氧化钾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日本经济产业省官网)
(许 立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suisankari/data/20251225_kokuji.pdf
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suisankari/index.html
